10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杜云峰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对《保康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问题》《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相关问题》《保康打造“无证明城市”相关工作》等议题,进行研究讨论。
会议指出,制定《保康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是实现城镇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的迫切需要,为更好地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镇提供依据,对于转变城乡发展方式、塑造城镇特色风貌、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住建部门要对《保康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政策性要求要准确表述,城乡规划要统筹安排,实现清单化、路径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和谐宜居、精致典雅、美丽繁荣、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旅游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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