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网民关于“建议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留言

来自陕西西安的网民“李*明”(手机尾号7638)说:

建议规范部分专科、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明确实习细则。现在有些学校打着校企合作和实习的名义,让学生为电子厂、纺织厂等工厂打工,充当“中介”,从中得利。首先,学生在厂里从事的工作多半与所学专业无关,这背离了实习实践的初衷。其次,学生在工厂实习时,人身和财产安全难以保证,更有甚者,在已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中学校和工厂对于责任承担相互“踢皮球”,使得学生吃“哑巴亏”却维权无门。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更具体的规范,让职业学校学生在安全的实习实践中成长成才。

教育部回复:

2021年12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实习要回归教学本质,对强制实习、付费实习、务工实习、中介介入等问题明确准则、划出红线,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方规范行为,同时配套发布三方协议示范文本。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了学生在实习期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以及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等,并明确了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单位或个人的惩戒措施,为规范实习问题提供了法治依据。有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热线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