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

“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

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

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

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

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

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

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

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死亡后

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