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警民暖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9月16日9时许,在保康县过渡湾镇梅花村一山脚下,一只受伤落难的小猫头鹰,经过当地警民悉心救治后,被放归山林。

“很像猫头鹰,蹲在路边不飞,我怕过往车辆撞到它,就送你们派出所了。”9月14日凌晨2时许,热心善良的货车司机胡师傅,抱着一只猫头鹰来到保康县公安局过渡湾派出所寻求帮助。胡师傅说,刚刚驾车拉矿石途经该镇蜡梅谷大桥时,在路边发现了这个“小家伙”,估计是受了伤,自己没有救治小动物的经验,只好交给警察。

猫头鹰又名“鸮”,夜行性鸟类,是捕鼠能手,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送别胡师傅后,民警开始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体型较小,左眼部位有明显的抓痕外伤。因为害怕,小猫头鹰缩着脖子蹲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那有酒精和碘伏,给它涂抹一下杀菌消毒吧。”民警小心翼翼地为猫头鹰处理了伤口,“小家伙”全程都十分配合。随后,民警临时将它安置在一个纸箱里,并用牛肉条喂食。当日上午,民警将猫头鹰送往当地林业部门救治。经过工作人员两天的悉心喂养,猫头鹰逐渐恢复了活力,后于16日将其放归山林。

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若在路边发现或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请第一时间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或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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