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做错了,我隐瞒实情骗取了养牛补贴。我感到十分后悔,希望能积极弥补,争取宽大处理……”面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山东省海阳市行村镇瑞宇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文秋悔不当初。
事情还要从海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2016年至2017年间,于文秋利用手中的权力,强占骗取国家的养牛补贴款2万余元……”2019年3月,一封由瑞宇村4名村民署名的举报信,列举了于文秋贪污公款、骗取补贴款等5项问题。
信件转办至海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对相关问题初步核实后,随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前期,因考虑到骗取国家养牛补贴问题需入户走访,出于保密考虑,对该问题的核查放在了立案之后。“瑞宇村的养牛户并不多,只要对相关养牛户进行走访了解,对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档案予以调取,情况应该一目了然。”海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在大量的事实面前,于文秋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原来,于文秋的姐夫在瑞宇村周边养牛,为套取相关补贴,于文秋将其姐夫的牛冒充成自己所养,明知自身不符合享受补贴的条件,仍授意其姐夫通过借牛充数的方式蒙混过关,达到骗取相关补贴款项的目的。经查,2017年1月至9月,于文秋先后两次骗取国家养牛补贴款32500元。
2019年12月31日,于文秋被开除党籍,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执纪者说】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本案中,于文秋通过欺骗隐瞒的办法套取国家补贴,侵害了群众利益。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