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日起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自4月1日起,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有序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恢复举办现场招聘活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每场招聘会的参加人数控制在500人次以内。如需举办定期招聘会,尚未在去年12月前完成备案的办会机构,应在今年3月31日前登录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按照定期招聘会的相关要求管理;如在3月31日前未予备案,但确需组织的招聘会,均按不定期招聘会管理。举办不定期招聘会,办会机构要在举办招聘会前15日,登录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会机构和用人单位需对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审查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行为,不得出现地域条件限制。招聘会现场要设立就业歧视投诉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