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别让“早产”的加油站成了“定时炸弹”

据5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湖北钟祥冷水镇一加油站(共兴加油站),当事人以898万元将地块拍下,未批先建加油站。有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称,该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这样做属违法。

报道称:记者在国道347冷水镇段路旁看到,该加油站从外观看,办公室、顶棚等建筑设施已完工,现场摆放有四台待安装的加油机,大门外广告柱上挂有“中国国际能源”招牌。

对于该地块上的加油站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况,冷水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该项目手续在办理中,没有对其进行处罚,正帮助协调其办手续。

国家对于新建加油站有一套严格的准入审批机制,按照程序,建加油站之前,首先通过“招拍挂”拍得商服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出具施工图纸,通过安评、环评,在消防、发改委等部门备案后,才能施工建设加油站。

但荆门钟祥冷水镇“共兴加油站”却本末倒置,先占地建加油站再走"程序"。在“既定事实”的基础上,以898万元拍下准备做加油站的那块地,后期再补办各种证件。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无异于是将非法变合法的洗白行为。

在没有相关证件的前提下,目前“共兴加油站”那块地只是一块待用地,不允许建加油站。在那一块地面上,所有有关加油站的形式和内容,都涉嫌违规违法,无论是村民或者部门组织,都有权力和义务监督举报,监管部门有责任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将土地恢复原状并可以依照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然表示已经对“共兴加油站”作出处罚,但他们却眼睁睁的看着这座加油站在两年内建成。冷水镇政府不但不予以坚决制止,还称“正帮助协调其办手续”。 政府部门对处罚的轻描淡写和对事主的“热情的帮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当地的公务人员貌似“不识庐山真面目”,可面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装糊涂,当然不能排除他们“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无论是“易燃的油品”,还是“程序的违规”,哪一样点燃,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存在这样的“加油站”,无疑就给事主和当地政府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惊天动地了。(陈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