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

近日获悉,截至6月21日,县人社局已为符合领取条件的49162名城乡居民发放当月养老金929.65万元,其中,增发提标资金130.00万元,已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我县于2012年8月,在原有标准上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通过此次调待,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已增至120元。为做好此次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县人社局及时调整发放参数,核定发放待遇,同时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加强联系,确保增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作者: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