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中新网太原7月15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旨在推进文化和旅游业在改革创新、供给体系、公共服务、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创建全省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把文旅产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助力全省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山西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幅20%至25%左右,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8%以上,文化和旅游综合收入跨越万亿规模,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水平和牵引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山西省70%以上县(市、区)完成省级初审验收,初步达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示范经验。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制定了推动改革创新、丰富产品供给、构建服务体系等多项任务,以期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推动改革创新方面,《意见》指出要在“两权分离”基础上,深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跨界资本和管理服务品牌,创新各相关方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内生活力;发挥洪洞、阳城等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加快文旅深度融合。

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山西将通过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等景区综合服务功能,开发新型旅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等方式,打造高品质核心吸引物,丰富产品供给;加强文旅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引导各行各业在发展进程中增加旅游属性,着力发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根据资源禀赋、文化风貌、民俗民风等特色,发展乡村旅游。

《意见》指出,山西要加快建设旅游公路、高铁、航空等立体旅游交通网;构建住宿、旅游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美食街区等配套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同时完善智慧化信息服务。

《意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黑社”“黑店”“黑导”“黑车”,整治利用网络、微信群等进行非法经营和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及变相强迫或诱导游客消费,以及“一日游”乱象等市场顽疾和突出问题;并就文化旅游市场现代治理能力和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构建、健全。

同时,山西将通过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服务水平、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建立宣传营销联动机制、完善营销奖励办法、构建多层级旅游品牌体系等方式,确保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意见》强调,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研究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专项措施,加大对道路交通、集散中心、标识标牌、智慧旅游、宣传推广、人力培养、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财政、土地、金融政策倾斜;建立奖补机制,对创建成效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区域、业态和产品给予一定形式的支持;综合运用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促进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