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截至8月1日16时,郑州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价值12.9亿元,已拨付款物价值11.77亿元。
点滴善意如何汇聚成爱心长河,又是如何分发到灾情一线?慈善组织由谁来监督?如何确保向慈善组织捐赠的款物用到救灾和慈善事业中,避免被贪污、侵占、挪用?记者采访了郑州慈善总会及相关纪检监察干部。
一天接打上千个捐助电话,捐赠款物由指挥部根据全市情况统一分配
“发布募捐公告后,我们就收到来自各地源源不断的捐赠。灾情前几天,我们二三十号人差不多一天就得接打上千个捐助电话,几乎24小时不停。”郑州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刚良告诉记者,每天下午4点,慈善总会需要将当天募集到的资金总额上报到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指挥部根据全市情况统一分配,再将善款打到各县市区慈善总会的账户上;如果是物资,则要登记明细、建立台账,根据受灾地区的需要,迅速对接供需双方,等物资到位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以示收到物资。
随着灾情好转,灾区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李刚良介绍:“像矿泉水、方便面等食品供应基本上已经满足了,现在最缺的是水泵、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毕竟道路冲了、房子也塌了,下一步的重点要转到灾后重建上来。另外,大灾之后防大疫,今后对于药品的需求也会加大。”
面对灾情,公众应该如何奉献爱心?是捐钱好,还是捐物好?李刚良认为,“对郑州此次灾情而言,都需要,但还是要看不同阶段的具体需求。比如,灾情之初,我们迫切需要抽水机,但是到了后期重建阶段,可能资金的适用性就更强一些。”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如何做好灾情下的公益事业?慈善组织有自己的思考。“做好公益事业无非两条,一是引导公众捐赠,二是把资金用对地方。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爱心款物也是如此。”对于李刚良和同事们来说,一笔笔善款其实是“良心钱”,“谁的钱都来之不易,我们在良心上要对得起捐赠者,必须管好用好,不能出问题。只有让捐赠者信任我们,才会宣传我们,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进来,让慈善事业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上坚持“三优先”
我国公益组织众多,有人说,灾难面前,民间救援组织是“轻骑兵”,官方慈善组织是“大兵团”,这话不无道理。后者不但要考虑救援的全局性、受灾群众生活的系统性,还要考虑灾后重建的整体性。
不同于民间救援组织点对点地支援物资,官方慈善组织必须从大局上全盘考虑。“这次洪涝灾害灾情严重,受灾范围广、受灾群众多。我们的救灾物资不能走到哪里发到哪里,而是要统筹考虑,哪里灾情重,哪里最需要,我们就把物资送到哪里,不管有多远,也不管有多难。”一位官方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说。
“我们做事不能追求短平快,做完就走,还必须考虑后续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受灾群众如果没吃的,给他们食物,再往后,没地方住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大面积的消杀,谁来管?我们接受了捐赠,不能随随便便转手给出去,必须考虑后续各项工作。管好用好每一分善款,就是对每一份爱心的守护和承诺。”
郑州市一些医院、学校的大型医疗设备、精密仪器、图书资料因存放在地下遭到损毁;300多个乡村卫生室受灾,无法正常使用;一些村庄民房被洪水冲走……灾后重建任务依然很重。
据了解,在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上,当地官方慈善组织坚持“三优先”:一是优先支持重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及基本生活保障。二是优先用于基层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恢复、社区卫生站建设项目。三是优先支持社区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等符合现实需要的项目。
对慈善组织的监督,重点关注入口、保管、发放三大环节
7月23日,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前往郑州慈善总会开展实地检查。距离大门300米外,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已大排长龙。走进院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正忙着搬运物资。
一楼大厅设有登记台,详细了解捐赠流程和登记工作后,监督检查人员找到相关负责人,具体查看了接收、发放物资的存根等资料,询问了物资管理、发放等情况。为了确保精准监督,现场还对一批物资进行了实物清点,根据发放记录,随机拨打多个收资单位的电话,核实物资是否到位。
“受捐物资的接收、管理、使用情况是纪检监察组关注的重点,确保物资送到最需要的地方,是我们开展监督的首要目标。”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源表示。
其实,纪检监察机关的关注点与公众密切相关。人们最关心这两个问题:慈善组织到底由谁来监督?向慈善组织捐赠的款物是否用到了救灾和慈善事业中,会不会被贪污、侵占、挪用?
“慈善组织应该受到监督,也必然受到监督。”吕源解释,郑州慈善总会虽然是一家非营利社团组织,但郑州市民政局对慈善总会有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压实市民政局的主体责任,可以对郑州慈善总会发挥监督作用。此外,对在慈善总会中的党员、公职人员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可依纪依法进行监督。
对于监督重点,吕源认为,入口、保管、发放是三大风险点,是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的环节。
首先是入口环节,也就是受捐赠款物是否及时、详细登记造册,注明来源、捐赠内容、捐赠意向、捐赠人等信息,便于后期有据可查。
其次是保管环节,钱款必须进入财政账户或者专用账户进行保管,决不允许个人保管,杜绝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物品则要存放在安全的仓库内,按类别由专人登记、保管、发放,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损失。
最后是发放环节,要遵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救灾有关精神,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各地区受灾程度和郑州慈善总会接收社会非定向捐赠资金情况,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拨付各地区、各单位使用。“这里重点要监督防范是否存在私分乱发、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总而言之,监督的重点就是防止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吕源说。
精准监督,确保每一笔善款、每一项物资都用到刀刃上
“考虑到社会各界可能会对郑州灾情进行慈善捐赠,要把慈善总会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受捐赠款物使用,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腐败问题。”“7·20”特大暴雨发生后,郑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升建就慈善款物监督作出部署。
21日,市纪委监委督导组到市民政局现场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受捐款物详细台账,明确款物来源去向,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当地还建立起向市纪委监委日报告制度,督导组将根据台账和报告情况,不定期向各单位进行核实。同时,郑州慈善总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受捐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对全社会特别是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负责。
“抗洪救灾捐赠款物承载社会各界的爱心,也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殿勋介绍,该组聚焦郑州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发放、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持续强化对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及时成立专项督导组,不打招呼,直奔一线,以“循线监督”方式,在不干扰抗洪救灾工作前提下开展“三问三看”督导检查,即问人、问事、问数,看接受捐赠款物登记、看物资发放台账、看物资发放分配情况等,督促市红十字会强化捐赠物资管理,及时公布接受捐赠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回访捐赠人、接受捐赠单位和个人核对捐赠款物是否到位,以精准监督为捐赠款物运行保驾护航,确保每一笔善款、每一项物资来源去向可查可控、阳光运行。
◎链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给予了慈善事业新的定位。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由此开启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形成了覆盖公益、人人可为的大慈善布局。
《慈善法》第12条明确,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慈善组织的会计规范主要依据财政部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慈善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慈善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应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需要。会计核算应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会计信息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二是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牵制、财产清查和内部审计三方面,分别为慈善组织内部的各机构、各环节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定期对慈善财产、物资进行核对,通过核对是否账实相符,检查内部制约的执行情况;对慈善组织内部牵制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慈善活动情况进行审计,保证慈善财产规范有效使用。
三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除接受民政部门监督管理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慈善组织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