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40余名公职人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 基层干部亟须提升应对风险能力
● 7月20日至8月10日,多地总计有40余名公职人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这说明随着监察法、问责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实施,问责已经常态化并且成为管党治党的有力保障
●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疫情风险认知不足、思想松懈,在当前形势下没有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同时不具备足够的应对疫情风险的能力,导致工作出现漏洞
●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专业性应急处突业务培训十分有必要,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近一个月以来,新冠病毒最新的变种——德尔塔病毒,快速突破我国多地的疫情防线,导致十几个省份“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究其原因,除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之外,一些地方疫情防线松懈也不可忽视。
《法治日报》记者统计发现,自7月20日南京禄口机场筛查出9例德尔塔病毒感染者以来,截至8月10日,多地总计有40余名公职人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纪委监委通报问责。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疫情就是风险,防控就是责任,这么多名公职人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既体现我国通过常态化问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也说明在面对疫情扩散风险时,仍有公职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常态化应对意识和能力。建议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多点发生局部暴发
一月内多人被问责
没有人想到,一个人会导致一座城被封控,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江苏省扬州市。
7月21日,60多岁的毛某宁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坐大巴到扬州的姐姐家走亲戚。7月27日,毛某宁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后进行的密接人群筛查中,多人感染新冠病毒。
据公开消息,截至8月10日,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48例,感染的病毒属于德尔塔变异毒株。
江苏省省长吴政隆近日在相关调度会上称,这次扬州疫情发生早、发现比较晚,在人员聚集的密闭场所,老年人居多,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与疫情快速传播相关的是,个别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被问责。8月8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8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其中包括多名党员领导干部。
比如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被要求作出检查,被通报批评。
扬州此次疫情来自南京市。
7月20日,南京禄口机场在工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筛查出9例感染者。随后,南京疫情蔓延到湖南、湖北、四川、辽宁、山东、北京等地。
8月7日,江苏省和南京市相继通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共有15人被问责。其中,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被政务记过处分,方中友被免去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8月10日,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此前,冯军于7月23日被停职。
7月20日至8月10日,江苏省已经问责25名因疫情防控不力的公职人员。
在此期间,河南省郑州市暴发疫情,后续病毒基因测序发现,与南京疫情无关。彼时,郑州市委决定免去付桂荣的郑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郑州市卫健委党组免去马淑焕的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务。与南京禄口机场疫情相关联的湖南省张家界同样暴发疫情,18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记者统计发现,7月20日至8月10日,多地总计有40余名公职人员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国官员问责制正是伴随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这么多公职人员被问责,说明随着监察法、问责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实施,问责已经常态化并且成为管党治党的有力保障。
在庄德水看来,当前,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问责利器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有助于保障各地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可以说,哪里疫情防控不严、政策落实不到位,哪里就会有问责,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的责任意识。
“但问责本身并不能应对疫情风险,只是对疫情防控漏洞的事后补牢,同时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重视应对风险,常态化应对风险,把风险当作考验应对能力高低的‘试金石’。”庄德水说。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宋伟分析说,本轮疫情引发的多地公职人员被问责现象,既体现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对任何失职现象的“零容忍”,也反映出确实存在少数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意识现象。其根源在于少数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和风险意识缺乏。
防控多环节现漏洞
应对风险存在短板
这些公职人员被问责的原因,分布于疫情防控的多个环节。
有的公职人员对疫情防控形势估计不足。
比如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向慈庸,作为永定区疫情防控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对疫情防控形势估计不足,调度不够严密、科学、紧凑,指挥机构运转效率不高,防控工作进展比较迟缓,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有的公职人员风险意识不强。
比如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老院区急诊科原主任邓华斌,作为急诊科核酸检测点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风险意识不强,不亲临现场,调度指挥不力,造成检测点秩序混乱、人员扎堆,没有按规定标准保持安全距离,存在严重的交叉感染、院内感染的风险,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免去急诊科主任职务。
有的在隔离管控环节工作失职。
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7月29日至8月1日,在对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核酸检测混采阳性进行复检的过程中,扬州市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
有的后续跟进监管不力。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华健,负责对魅力湘西演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魅力湘西”观演期间,游客未全程佩戴口罩,演出场次之间的消杀不够彻底。对此,胡华健后续跟进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的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
比如东部机场集团原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汪超,身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据庄德水分析,这些公职人员被问责的原因显示,除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疫情风险认知不足、思想上松懈之外,还说明他们在当前形势下并没有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同时不具备足够的应对疫情风险的能力,导致工作出现漏洞。
在宋伟看来,目前已经进入风险社会,风险意识越来越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的重要能力素质。党中央多次强调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等,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形成科学严谨的风险意识,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风险研判,更不可能在风险来临时拿出有效的举措和办法。这也是本轮疫情暴露出诸多问题背后的原因。
宋伟认为,从现实来看,少数领导干部在应对包括社会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思想层面松懈,难以对风险保持长期警惕性,时常表现为侥幸心理,尚未形成科学严谨的风险意识;对风险管理机制缺乏深入学习和认知,应急管理能力薄弱。
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少数领导干部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先后赴南京市、河南省调研疫情防控工作。
孙春兰在南京市调研时强调,外防输入始终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一刻都不能放松,各部门要履职尽责,每个人都有义务负起责任、执行相关政策。各地要建立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转换机制,及时激活指挥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报告制度。
孙春兰在河南省调研时指出,各地要加强对党政干部疫情防控政策、指南、实施方案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疾病防控专业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那么,如何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应对风险的能力呢?
庄德水认为,首先需要识别和防范风险。这里的风险主要是突发公共事件,除了传统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外,还包括公共卫生事件,比如新冠肺炎疫情。要不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制度,整合各个部门和各个地方的管理资源并加强协作,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常态化预防。
其次需要提高个人能力,包括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专业性应急处突业务培训十分有必要,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庄德水说。
宋伟的建议是:强化思想重视程度,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将风险管理能力作为考察因素之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研判;对各类风险发生背后的失责失职问题“一票否决”,保持对这类行为和现象的严厉惩处。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已经建立起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内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律体系,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作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提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律的认识水平,转化为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