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排第2位

中新网8月26日电 生态环境部26日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4.1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1.2%,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仅次于大气污染。

会上,有记者就当前我国噪声环境状况,及对于噪声污染生态环境部有哪些针对性举措进行提问。

对此,刘友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刘友宾指出,2020年,我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昼间、夜间总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4.6%、80.1%,同比上升2.2个和5.7个百分点。但噪声问题在重点功能区和重点城市较突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声环境质量总体劣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友宾强调,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也在不断提高,人们既需要蔚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美丽的海湾,也需要安静的环境。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等多种原因,噪声污染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环境噪声投诉举报约201.8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53.7%;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34.2%;工业噪声占8.4%;交通运输噪声占3.7%。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4.1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1.2%,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仅次于大气污染。

刘友宾称,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一是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继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后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尽快出台,并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噪声法规标准体系,加大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深化声环境质量管理;三是加强噪声管理及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加强噪声领域科研工作;四是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联动,指导地方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给老百姓一片安静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