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要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平台企业反垄断监管力度,一些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查处,平台企业的反垄断问题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不能把监管误解为一种政府压制行为
2020年10月29日,“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被写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同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确定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今年以来,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要求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再到此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国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信号持续释放。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表示,综合此次中央深改委会议及之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次会议来看,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这是平台经济监管的基本精神。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0全年的反垄断罚没金额为4.5亿元,而2021年截至目前已开出多个过亿反垄断罚单。“不能把监管误解为一种政府压制行为。”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朱飞对记者强调说。
不难看出,近年来,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与此同时,相关执法行为也逐步落地。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说道,此次中央深改委会议既表明国家加强监管和强化反垄断的决心和态度,也再次明确了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的原则。“强调这一原则有利于打消不必要的焦虑和误解,以体现维护竞争与激励创新的平衡和协调。”
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经历“规范阵痛”
此次中央深改委会议称,前一阶段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有关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初见成效,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朱飞介绍道,所有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野蛮生长”“规范阵痛”和“有序发展”的阶段,作为一种新业态,互联网平台企业当前也正在经历“规范阵痛”阶段,过往那些投机主义、旨在趁行业监管政策不成熟挣快钱的企业和风险资本肯定会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
如果无序扩张,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王先林表示,从产业特点来看,平台经济具有交叉网络效应和跨界影响的杠杆效应,并且其产业成熟的周期在不断缩短,如果不加干预地放任其无序发展,“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将会更加突出。
“从企业自身发展来说,垄断行为也不利于其长远发展。”时建中认为,数字技术支撑的互联网经济,不仅需要公平竞争驱动下的创新,而且需要创新驱动下的竞争。垄断行为会让平台企业逐步缺乏创新动力,一个缺乏创新动力的企业,长远来看,其发展必定受挫。
此次中央深改委会议强调,鼓励支持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崔丽丽告诉记者,这正是为平台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企业发展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侧重于商业利益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这才是未来通用的价值观。
朱飞表示,对创业者来说,必须在业务选择、业务运营和劳动用工等方面更加关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充分用好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找准方向,拥抱创新,平台企业才能在更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行业领域释放价值。”
一手解决存量问题一手完善规则
不仅在我国,从世界范围来看,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都是全新的、复杂的问题。随之而来的,反垄断执法行为的重要性也被多位专家反复提及。
“发生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都涉及到数据行为、算法运用和数字技术,具有特殊性。”时建中表示,平台经济是生态型的多边经济,可以联接海量的供给和需求,涉及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特性使得相关市场界定、支配地位认定、竞争影响评估变得异常复杂。因此,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需要特殊的制度安排和实现机制。
时建中说,去年以来的反垄断执法行为主要是针对前期积累的存量问题,在集中力量解决了存量问题的同时,我们在不断完善规则。“随着存量问题的解决、制度规则的完善和优化、公平竞争政策的深入实施,我相信未来的反垄断工作可以进入常态化的阶段。”
(责编:周晶、贺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