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市场自律规范迈出关键一步——提高“看门人”公信力

近期,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配套文件。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指导下成立,由1家主任单位、8家常任成员单位和16家非常任成员单位组成。主任单位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常任成员单位为外汇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上清所、上交所、深交所等自律组织或基础设施平台,非常任成员单位为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专业性的各类市场机构,包含银行、券商、保险、基金、信托、非金融企业等。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中提到的评估认证机构,被誉为绿色债券市场的“看门人”。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为绿色进行评估认证,测算预期和实际环境效益,向市场展示和彰显绿色属性。国际上已有多家相对成熟的专业机构,其对绿色债券的背书获得投资者认可。国内目前已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的机构有近20家,但在市场运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痛点问题,如机构类型多样、认证水平参差不齐;参与机构过于分散,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缺乏管理,权责义务不对等。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将有效提高绿色债券在境内外市场的评估认证质量及公信力。”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杨雪梅表示。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一是明确了设立参与市场化评议的评估认证机构的“门槛”。从评估认证机构的相关制度建立、执业资质、人员配备和信用记录等维度划定了“门槛”。二是加强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业的监管。《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明确,对评估认证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将定期开展执业检查和市场化评议,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评议结果,敦促其规范开展相关业务。三是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评估认证质量,重点关注评估认证机构的专业背景、业务案例、报告质量等。通过加强对相关业务的检查力度和自律管理,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约束“洗绿”“漂绿”等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化评议及多环节的自律管理能够有效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对督促绿色债券市场形成一批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压实中介机构的权责义务,敦促评估认证机构扮演好绿色债券市场“看门人”职责,既能树立独立、客观、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角色,也能维护绿色债券市场公平、诚信的市场风气。另一方面,《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是绿色债券市场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这标志着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进入‘自律管理’新阶段。”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刘景允表示,这对于进一步促进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评估认证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可以有效提升绿色债券市场的公信力,进而吸引更多的发行人和投资人积极参与,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实现绿色债券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

今年1月至8月,绿色债券发行超3200亿元,远超去年全年规模。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刘林认为,当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此时,各项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将为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峡集团资金金融管理中心副主任何山表示,通过培育独立的、专业的、有市场声誉的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标的进行绿色程度的合理区分,深入挖掘“深绿”企业的绿色价值,将为境内外投资人提供更为清晰、优质的绿色投资标的,切实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重要作用。(记者 陈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