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宣布对药师李某不起诉决定时,冒雨赶来的许多患者禁不住流泪了。“我想,那是百姓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看着屏幕上《我不是药神》的片断,听着福建版“我不是药神”的故事,现场安静如斯。讲者“如我在诉”,听者“如临其境”。
日前,福建省检察院举办“检察为民办实事——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主题沙龙,8位检察人员讲述了他们各自通过履职办案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感人故事。
“生命是无价的,对于癌症患者来说,维持生命要付出更大代价。”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官邱善庆正娓娓道来:这个故事,发生在5年前。那时,一种叫“易瑞沙”的药品,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市场价高达5000多元一盒。一个月3盒,一年近20万元,这对许多患者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
而某国生产的一种仿制药,同样的疗效,一盒价格只需500多元。抵不住患者们的哀求,李某前后为他们代购了20多盒,金额仅1万多元。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属于假药,李某的行为涉嫌销售假药罪。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邱善庆说:“如果检察机关对李某直接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有罪,那么,李某也就成了电影里的程勇,可这真是老百姓所期待的吗?”
答案显然不是。“因为在老百姓看来,李某是做了天大的好事!”邱善庆坦言,“一边是法理,一边是情理。诉与不诉,该如何抉择?”
经过研究讨论,大家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客观上惠及了很多癌症患者。“将心比心,我们没有理由从刑罚角度去做过多的责难。”据此,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删除了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属于假药的规定。“回过头来看当年的决定,现在从立法上得到了支持。并不是我们有先见之明,而是办案本身就融合了天理国法人情。”
“一名判实刑未羁押的患病罪犯在社会上‘溜达’,检察机关五年接力监督,将他送进监狱。特别是在今年的专项整治中,共监督清理了690名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清理率达到了95.7%。”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丁薇的讲述,充满激情……
“很感动,也很震撼。”“为福建检察官点赞。”这些动人的故事,真情的讲述,感染了应邀参加活动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小组的负责人。
“故事里有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有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深入挖掘检察感人故事,让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飞入寻常百姓家。”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在点评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