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评】美国须就核潜艇撞击事故给世界一个交代

中国网评论员 乐水

据媒体报道,10月初美国海军“康涅狄格”号核潜艇在中国南海海域潜航时撞到不明物体,导致潜艇受损、多人受伤。可是,自撞击事故发生1个多月来,美国始终对具体细节遮遮掩掩,未能向国际社会描述清楚事故的原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近日就涉事核潜艇的执行任务、撞击物体、撞击原因以及核泄漏隐患等问题向美方发出四连问。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之下,美国海军第7舰队才于11月1日发表了简短的事故调查声明,称该核潜艇在南海水域撞击的是“未知海底山脉”,但是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核泄漏问题仍然讳莫如深。

欲盖弥彰的态度,让美军近年来频繁出入中国南海海域、侵犯中国领海主权的问题再次成为国际焦点。

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人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但是近年来,美国却置历史事实与中国关于南海领土的主权声明于不顾,屡屡借“自由航行”之名,出动航母和战斗机进入中国南海海域。在特朗普政府执政时期,美军“拉森”号、“麦凯恩”号等驱逐舰多次驶入中国南沙和西沙群岛岛礁12海里水域。自拜登上任以来,美军在南海军事行动的强度和频次又创新高,较去年同期几乎翻倍。截至11月1日,今年共有4个航母打击群和2个两栖戒备群先后前往南海活动,累计11次进出南海。此外,还有5艘驱逐舰5次闯入中国西沙群岛领海和南海群岛12海里临近水域。

《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一国领海基线12海里之内的海域为该国领海范围,其在领海范围内享有主权。因此,美国军舰的上述行动无疑是对中国领海主权的强烈挑衅,同时也是对南海海域安全局势的严重破坏。而美国在南海所宣扬的“自由航行”更是强词夺理。“自由航行”本是国际法所规定的各国在公海中自由航行和飞越的权利,但是美国却偷换概念,打着“自由航行”的幌子将触角伸进中国领海,这既是对国际法的蔑视,更是对中国主权和法律的无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对驶入我国领海范围的外国船舶具有明确的要求。其中第六条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第七条规定:“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此次“康涅狄格”号核潜艇发生撞击事故的地点是否位于中国领海范围内?如果是,美军为何事先既未向中国申请批准,也未悬挂旗帜在海面航行?这是美国必须向中国交代的问题。

除了法律问题之外,同样不能忽视此次事件所可能引发的核泄漏问题。核潜艇泄漏事故在全世界多有发生。1987年,苏联“共青团”号核潜艇遭遇事故后沉没于巴伦支海海底,其核反应堆释放的核辐射至今仍然在严重污染周围海水;2008年,英国皇家海军的“特拉法加”号核潜艇发生核泄漏事故,超过280升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液体被排放进了海水中。如果“康涅狄格”号核潜艇果真如美国所言撞上了海底山脉,那么极有可能同样造成核泄漏事故,进而严重威胁周边渔业生产和海洋航行的安全。据报道,在撞击发生后,美军已派出 WC-135w 核侦察机到南海进行侦测。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要求美国公布核侦测结果,给南海周边国家一个交代。

南海原本风平浪静,如今却因为美国这个“搅局者”的介入而变得风起云涌。“康涅狄格”号核潜艇撞击事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它是美国多年来以“航行自由”为借口在南海兴风作浪的必然恶果。美国既然一向自诩为“航行自由”的支持者,那么如今就更应该将核潜艇撞击事故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让各国的船只能够安全、自由地在南海航行,而不是像做了亏心事一样躲躲闪闪、欲盖弥彰。(责任编辑:戚易斌 唐华 蔡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