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赡养人保障被赡养人安全住房的通告》,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安全。据悉,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及其他被赡养人长期居住在脏、乱、差、黑等条件简陋危旧房屋中的现象。更有甚者,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资金。
为此,保康政法五部门发布联合通告,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确保老年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对拒不执行的,将由法律援助机构代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就地巡回审理,并将审理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资金的,将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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