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摆正考试升学与素质教育关系?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教育部于近日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评价指南》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坚持正确方向、育人规律、深化改革、以评促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到普通高中,教育评价改革步伐继续深入。

该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全面培养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

以课程教学为例,《评价指南》提出了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比如,为落实好课程方案,考查要点提出“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有效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等;为规范实施选课走班,考查要点提出“制订选课走班指南,积极开发选课排课信息系统”“高一年级起根据学校选修课程开展选课走班,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等;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考查要点提出“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等。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改革高中评价体系,对于引导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有积极意义。

《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并把“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作为重要考查要点,这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评价指南》把“将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融入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办出学校特色”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并特别强调“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该负责人指出,这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能够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发展的高中学校,从而缓解义务教育学生升学压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评价指南》还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挥棒”导向作用。《评价指南》把“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就是要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学校倾斜,这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