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定机构,依据《公积金条例》,将职工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集于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集中管理运作的行为。
统计数据表明,截止11月底,保康归集住房公积金17231万元,完成15300万元年度任务的113%,公积金余额50921万元;全县建制总量407个单位13014人;提取住房公积金7398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83万元,完成4000万元年度任务的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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