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荣获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12月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结果最终揭晓,保康县人民法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全省仅有2家基层法院获此殊荣。

  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深入总结了近年来地方各级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在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宝贵经验。其中,保康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山区地域特点,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杠杆”作用,在党组例会分析研判制、“问题案件库”“微信+”办案等方面积极探索,受到评审组的充分肯定。


(作者: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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