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药品集采规则不“唯低价” 兼顾保供应、企业合理发展等因素

“降价”是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近年来,随着集采工作的推进,集采的规则也在发生着变化,不仅要追求价格合理的降低,也要兼顾保供应、企业合理发展等因素。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 陈金甫:最早“4+7”集采试点是只选1家,最低价中标,这样竞争非常惨烈,供应这一块就没有替补。到了第二批、第三批逐步优化,放宽竞争格局,平衡使用和供给,适当保持竞争率,这样能够使价格达到合理回归。我们不追求最低价,这样就达不到多元动态目标平衡了。我们不是特别锚定国际最低价,因为中国正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我们中国人也可以吃上好药,医保基金也能负担起这种价格合理的药品。所以这个竞争规则的设计,实际上有它价格合理调整的机制,怎么使市场发现价值,让企业公平竞价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