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锴检查督导城区“禁鞭”工作

2月18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刘锴带领城关镇、公安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对县城区“禁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县长朱宝剑参加检查。

刘锴一行先后到城关镇土门村、紫薇广场、县殡仪馆,详细察看了解“禁鞭”宣传和“禁鞭”工作落实情况,并对节前“禁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锴对我县“禁鞭”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在县城区实行“禁鞭”,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得民心、顺民意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绿色保康建设的重要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社会治理有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刘锴要求,元宵节禁止燃放孔明灯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巡逻值守,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要加以重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流动宣传车、开展“禁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要将“禁鞭”工作转为常态化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科学划分“禁鞭”区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好“禁鞭”工作持久战和攻坚战。


(作者:都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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