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 郭超凯)一个盘踞在柬埔寨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多次组织人员偷渡并从事诈骗活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披露相关案件情况。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浙江“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等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这些案件被害人范围较广、人数较多,多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
据悉,2020年12月,浙江警方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线索开展集中研判,深挖出一个盘踞在柬埔寨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400余名,涉案金额1.5亿余元。
2021年4月,福建警方从本省人员偷渡案件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80余名,涉案金额6000万余元。
2021年6月,河南警方根据被害人报案线索,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2021年8月,湖南警方从“断卡”行动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及一个在省内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诈骗窝点、贩卡团伙人员70余名,涉案金额3000万余元。
2021年6月,重庆警方在核查有关案件线索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表示,将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一起打,重点抓捕、严厉打击犯罪集团的幕后“金主”和骨干分子,尤其是推动境外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
检方、警方还将全面惩处为犯罪集团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犯罪团伙,坚决铲除犯罪窝点,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同时,尽最大努力以最大限度挽回民众财产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