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发科技奖励申报七提醒 强调科研立项前开展伦理审查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11日从中国科学院(中科院)获悉,该院在当天召开的2022年度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上发布《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对中科院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明确提出7条提醒和相应7项反对。

其中,在伦理审查方面,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时应提供原始的伦理审查结果。强调伦理审查作为相关科学研究的前置性条件,应在科研项目立项之前开展,并在研究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跟踪审查及补充审查。反对为申报奖项而临时补做伦理审查。

最新发布的《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称,为确保科技奖励推荐、申报过程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提高奖励推荐单位及推荐人的责任意识,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要求,结合当前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给予该院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以提醒,倡导在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的诚实守信行为。

该诚信提醒包括“申报奖项的有关材料存在失实情形”“申报项目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推荐单位未按规范程序申报相关奖励”“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为申报奖励临时补充伦理审查材料”“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推荐单位、推荐人及完成人干预评审过程”等7方面内容。

同时,针对性提出7项反对: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反对不经民主协商、简单按照奖项个别完成人的意愿确定完成人及排名顺序的行为;反对推荐单位不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仅委托完成人撰写材料并将材料直接转呈授奖部门;反对绕过合作方或未经各方达成一致申报奖项;反对为申报奖项而临时补做伦理审查;反对夸大研究成果的实际价值;反对学术权威利用职务便利、学术声望或人际关系等干预评审过程。

据了解,这是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自2018年以来按年度发布的第5次诚信提醒,此前4次分别为《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