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6月24日一大早,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走进楚烽公司、荆山水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举办法治培训班,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实务》《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党的理论知识,并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抓住源头、过程、结果三个执法环节,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星奎:局党委始终坚持扛牢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和股室目标考核,纳入党委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机关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坚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治决策,将法治建设贯穿年度工作的始终,逐步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修订完善党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定法治审核等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指挥程序化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做到制度有保障、决策更科学、执法有温度。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星奎:强化履职尽责,做到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安全监察、专项调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防震减灾日宣传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广大居民防灾自救、安全生产和应急意识。
推进安全生产法律“五进”宣传活动。利用特定活动日,在学校开设安全课,组织应急演练。
应急值守更加规范。制定《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工作规则》,明确应急值班运行、信息处理报送、应急预案处置、接受上级调度等工作流程。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星奎:“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这是总书记对应急管理部门职责使命、担当作为的充分肯定。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将坚持立行并重,当好人民的“守夜人”,与兄弟单位一起,共同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媒体记者:付乐 陈泉霖
通讯员:李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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