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城区公共区域集中消毒的紧急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肺炎工作部署及《关于做好公共场所环境消毒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县城区公共区域集中消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消毒时间

  2020 年 2 月 2 日 14:30 至 18:00


  二、集中消毒区域

  对县城区主次干道、桥梁、城区公厕、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园、车站、背街小巷、三无小区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消毒。


  三、工作职责

  1.融媒体中心负责发布《关于城区公共区域集中消毒的公告》,并在电视台滚动播放,进行公告。

  2.城管局负责县城区主次干道、桥梁、城区公厕、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环卫设施消毒。

  3.住建局负责沿河公园及公园内公厕和公用设施消毒。负责督促物业小区做好小区内的消毒。

  4.交通局负责紫薇广场、旅游客运站、公交站、公交站台、出租车、公交车及管辖区域内的公厕、环卫设施消毒。

  5.林业局负责紫薇林及管辖区域内的公厕、环卫设施消毒。

  6.教育局负责城区所有学校及校内的公厕、环卫设施消毒。督促城区培训机构做好消毒工作。

  7.城关镇负责背街小巷及“三无小区”消毒。负责督促各社区做好消毒工作。

  8.其他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管辖区域及二级单位(含单位院内的住宅楼栋)的消毒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 2020 年 2 月 2 日上午自带容器到环卫所领取消毒液(地址:河西楚峰公司门口,联系电话:5816648)。

  2.严格按照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统一行动,集中消毒,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

  4.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操作人员自我保护。

  5.集中消毒期间,沿街门店一律关闭,各单位督促沿街楼栋居民关闭门窗,做好防护措施,街上行人提前主动避让,做好自我防护,若消毒液溅至行人身上,请及时用清水清洗,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


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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