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区市民的公开信

各位市民朋友: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因购物出现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满足广大市民居家防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在城区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代购(配送)工作的通知》(保防指办发〔2020〕71号文件)精神,将对大家的生活必需品实行代购(配送),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城区将于2月18日起禁止市民外出购物,市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小区或家属院为单位实行代购(配送)服务。

2.代购(配送)服务由所在小区或家属院主管单位负责落实,小区或家属院代购(配送)工作负责人与代购员姓名、联系电话将在明显位置公布,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所在小区或家属院发布的通知,与代购员取得联系,了解代购(配送)的具体操作办法。

3.代购(配送)物品主要保障广大市民基本生活必需,以粮油、蔬菜、水果、禽蛋、肉类、奶制品等物资为主,原则上一个家庭三天可以代购(配送)一次。

4.经过严格筛选,推荐的代购(配送)商超有东方超市、谷山广场、美联超市、宜家超市、君威超市、聚源批发、楚天农贸市场等7家,供大家自由选择。

市民朋友们,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自觉遵守居家自我防护要求,配合本小区或家属院代购员工作,多些支持,多些理解,多些包容。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战胜疫情,静待春暖花开!

保康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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