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传导式培训

9月8日,在保康检察院第十三期检察夜校上,两名检察官助理将自己参加最高检学习的内容进行了传导式培训。两位同志分别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的几个重点问题》《刑事检察法律文书中的释法说理》为题,结合培训所学、自身理解及感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传导式培训要求,充分发挥院领导、业务骨干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坚持开展传导讲学、以讲促学,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步伐,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水平。

(作者: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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