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为3.24万亿元,同比增长6%。信息消费具有成长性高、发展韧性强、创新活跃、关联效应突出等显著优势,在促民生、强产业、稳经济等方面,持续发挥着压舱石和倍增器作用,成为带动消费升级、拉动内需扩容、推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
信息消费,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对传统消费全环节、全链路进行数字化改造,促动消费链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跃变而形成的新消费形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推广,信息消费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变化。这其中,包括零售、文旅、医疗等传统消费产业数字化转型催生的新消费模式,也包括新技术本身加速创新、快速迭代形成的AR/VR等新业态,此外还包括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交互引流构建O2O闭环模式拓展等新消费场景,以及基于网络社群等媒介生态变革形成的新消费关系。
从供给端来看,信息技术的迭代创新与信息消费新业态呈现出明显的互动关系。在技术迭代的层面,其不仅通过纵向迭代,催生了平台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模式,形成前沿性、引领性的科技创新成果,而且还发挥了技术横向渗透的共享与倍增效应,提供了面向产业主体的普惠性、生态化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引发了信息消费产业的变革。
比如,5G、超高清视频等多种数字技术,可进一步催生出云院线、线上无人书店等新业态,实现线上线下的虚实交互与优势互补。随着更多数字科技与产业应用之间产生“化学反应”,这些新技术将重塑生产思维、组织架构、产品形态、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网络化发展,为加快提升信息消费供给能力提供推动力。
从需求端而言,信息消费已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网络购物、视听、游戏、智慧零售等形式多样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正广泛融进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不断满足新兴消费群体社群化、个性化、定制化的趋势。
具体来说,疫情下发展出的“宅经济”培育激发了以家庭、社区为核心的信息消费场景。云观演、云旅游、云逛街等,带动了新一轮消费热潮。同时,政策集成效应引导提振了居民消费信心。从2013年《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部署“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到2017年《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产品”,再到2022年《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将“扩大升级信息消费”作为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一系列多角度多层次的政策措施,通过精准投放与有效落地,为优化消费环境、降低信贷成本、释放消费潜力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有鉴于此,未来应继续通过信息技术产业加速融合创新,不断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同时,要加快释放农村市场信息消费潜力,坚持优化信息消费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让信息消费更好服务稳增长。 (刁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