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深入理解新发展格局的基本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要在已有改革基础上,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把改革推向深入,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地完善制度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当前国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也成为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我们已经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本方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的意义。  

自主性

“新发展格局”的构建面临着“新形势”,这种“新形势”可以概括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前布局、主动求变,提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体现了“自主性”的基本特征。

其一,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种转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已经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已经开启,国内消费也构成了一个重要突破口。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国内具有极强的“内循环”动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提出,是我国根据自身形势的变化而进行的“主动求变”。我们还必须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揭示出了人们的需求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由“物质文化需要”向“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变是一种“质”的改变,我们所要建构的“国内大循环”就要立足于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且力图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

其二,从国际新形势来看,当前的国际力量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显著提升,新旧秩序不断变化,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也此起彼伏,新冠肺炎疫情更是让全球经济发展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要“变危为机”,那么就必须“主动求变”,我们所提出的“新发展格局”,坚持了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是对于全球经济发展受阻的一种理性回应,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是我们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重要表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对于扩大内需的突出强调,就是我们自主性的深刻体现。  

开放性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提出,是党中央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立足于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但是,我们所要建构起的“新发展格局”并不是“封闭式”的,而是高度开放的,这种开放性就体现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循环。

其一,双循环要素的开放性。从贸易过程来看,我们所要建构起的新发展格局主要有两个要素,即国内市场要素和国际市场要素。我们要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首先,我们要实现内需和外需的协调式发展,扩大内需是我们的战略基点,但从长远来看,外需仍然构成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进行转变的宏观背景下;其次,我们要实现进口和出口的协调式发展,当我们的需求得以扩大之后,必须依赖于高质量的“进口”和“出口”,而贸易保护主义明显违背了这一点,不利于建构开放有序的国际流通秩序;最后,我们要实现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协调式发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是“新发展格局”开放性的重要体现。

其二,双循环标准的开放性。我们所要建立起的双循环体系必须拥有相应的标准规范,而且这种标准规范必须是高度开放的,而不是像在传统的国际秩序中,由一个(或一些)发达国家说了算。我们在“新发展格局”中,着力推进国际标准的一体化建设,积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在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环节,我们都力图做到国际化标准的同线、同标和同质,这正是双循环标准开放性的体现。

其三,双循环布局的开放性。优化国内国际市场的布局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这种布局是高度开放的,在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方面,我们主张要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同时增加优质产品的进口。在国际流通方面,我们主张要构建现代化的物流体系,这是更好地实现双循环的技术保证,这种宏观布局体现了开放性的基本特征。  

协调性

“新发展格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其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新发展理念”与“新发展格局”之间的协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时,都明确指出:“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具体而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成了“新发展格局”的理论逻辑,而“新发展格局”又构成了“新发展理念”的实践逻辑,两者是高度统一的。

其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我们要形成“国内大循环”,那么就必须依托强大的国内市场,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我国是一个人口和资源大国,具备“自循环”的基本条件,这也要求我们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的障碍,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并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结合。

其三,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产业部门之间的协调。“新发展格局”的形成不能仅仅依靠某个行业,而必须让整个社会成为“一整块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实现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齐头并进式”的发展,也构成了我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其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协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体经济构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也是整个社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但身处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构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数字经济与金融资本都具有虚拟性的基本特征,我们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也明确要求要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这也体现了协调性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