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坚持和运用科学思维方法

科学思维方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鲜明体现。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科学思维方法,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全党思维水平的提高和实践能力的增强,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是从全局、长远、大势上作出判断和决策。”战略思维是一种谋划全局、抓住根本、着眼长远、权衡利弊的思维能力,是一种具有宏观性、系统性、预见性、竞争性的思维活动。战略思维要求正确把握和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与次要、当前与未来、目标与手段、愿望与可能、利益与代价等方面的关系。战略思维能力,是从全局的、长远的、宏观的高度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善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未雨绸缪、运筹帷幄的能力;是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驾驭变化局势、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战略问题层次高、区域广、矛盾多、变数大,由此决定了战略思维的视野一定要很宽。只有宽阔才能胸有全局、一览无余;才能洞察大势,“不畏浮云遮望眼”;才能区分远近高低、大小主次。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善于进行战略思维是一项根本性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这对战略思维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都是极具战略性的重大课题,需要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维来认识和把握,是锤炼和深化战略思维的极好契机。这就要求在战略全局上准确判断,理清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关系机理,提供战略决策的科学依据;在战略全局上科学谋划,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制定出正确引导全局的战略和策略;善于在战略全局上赢得主动,战略赢则开局赢,历史主动首先是战略主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战略思维,体现在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中。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站在时代前沿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战略突破的典范。统筹重大实践的战略思维,表现在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放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来思考和谋划,充分利用百年大变局给民族复兴新征程带来的有利条件,谋势运势、占据先机、开创新局;表现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因时因势不断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表现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用高水平安全确保高质量发展,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历史思维

“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生动的教科书。历史思维就是尊重历史、思考历史,总结历史经验、掌握历史规律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这正是对历史思维的生动表述。历史思维要求把历史、现实和未来贯通起来,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确立历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渐进性和跳跃性、延续性和创新性相统一的观念;要求把握历史的主流和支流、本质和现象、普遍和特殊,辨析其中的区别和联系,防止以偏概全、以末代本的倾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向历史学习,突出强调历史思维,要求坚定历史自信。新时代伟大实践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更需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从历史中特别是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怎样才能经受长期执政考验,跳出历史周期率,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奋斗目标,必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传承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永葆赤子之心、永续优良传统。学史可以明理,历史就是一面镜子,生动地显现着历史规律;学史能够增信,中国共产党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夺取革命和战争胜利,靠的就是信仰的力量;学史有益崇德,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优秀人物,党的历史上的英雄先烈,都立起了一座座人格的丰碑;学史促进力行,历史记载了开拓者、奋斗者留下的业绩,后人更要创造新的业绩。

确立历史思维,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顺势而为,奋发有为,我们就能够更好前进。”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表现在对历史规律的自觉遵循上,依据唯物史观推动历史变革;表现在对历史大势的深刻洞察上,把握好每个阶段的历史大势;表现在对历史机遇的准确把握上,认清机遇更具有战略性、可塑性;表现在对历史障碍的坚决破除上,真刀真枪推进改革。

把握矛盾、促进转化的辩证思维

唯物辩证法在思维活动中的体现就是辩证思维方式。辩证思维要求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用客观、发展、全面、系统的观点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忌主观、静止、片面、极端、碎片的思维方式。辩证思维的实质是矛盾思维,核心要求是在各种事物的矛盾对立中把握矛盾的连接和统一、依存和转化。辩证思维要求准确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内在联系,看到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不把二者割裂开来,在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探索中走出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康庄大道。辩证思维要求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同时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并且及时掌握矛盾主次方面的转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着许多深刻复杂的矛盾,对坚持好运用好辩证思维提出了更为重要的要求。在经济建设领域,处理好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关系。在政治建设领域,处理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的有机统一。在文化建设领域,处理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中。在社会建设领域,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以经济快速发展支持社会长期稳定,以社会长期稳定保证经济快速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生产力的关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辩证思维作出许多重要论述,充满着唯物辩证法的智慧。比如,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上要求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又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要正确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统筹活力和秩序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在管与放之间,因时因地、因事因势,收放自如、进退裕如。

勇于开拓、引领时代的创新思维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人类实践活动是不断创新的过程,创新是实践的本质。创新思维就是追求创新、引导创新、促成创新的思维方式。创新思维是在常规思考与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敢于超越常规、开辟新径,提出新的创造性思路。创新思维突破了一般的认识水平,发现了以往没有发现的事物联系,在习以为常的领域找到了创新的突破口。创新思维不仅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更重要的是以思维的方式构建新的事物、新的方法。创新思维不是天马行空、毫无根据,而是在现实和不可能之间开辟可能的创造空间。创新起源于问题,创新存在于解决问题的过程。创新思维要求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摆脱因循守旧、思想僵化,打破经验、本本、权威的束缚,敢为人先、开拓创新。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样的时代条件必然大力呼唤创新思维,也必然需要有力增强创新思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变化前所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唯有以创新思维把握这一“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对象,在新时代新征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提出具有原创性的思想,才能引领新时代伟大实践,实现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超越西方现代化模式和标准的创新思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前进方向的鲜明旗帜,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回答“世界向何处去”时代之问的创新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这集中体现了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创新思维的精髓要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这一表述,既将新时代更加突出的守正创新精神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融为一体,又形成了具有新时代底蕴的创新思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都要求守正创新,都要体现为守正创新;守正创新,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又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要在守正和创新之间保持相互贯通和相互转化,丰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内涵。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相统一,体现了一种历史思维,这就是对传承和弘扬党的历史经验的坚守,并且要续写新的历史篇章,是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的反映;体现了一种辩证思维,这就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尊重实际而不僵化,认识论和价值观的统一,守正和创新的统一,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守正的追求;体现了一种实践思维,这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矛盾;体现了一种创新思维,这就是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依法治国、现代治理的法治思维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法治思维的根本,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包含着极为丰富和深刻的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工程就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衰。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增强法治思维,最重要的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还要善于用法,自觉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防范风险、掌握主动的底线思维

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忧患意识是底线思维的前提,底线思维以忧患对象为底线。“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底线思维掌握事物性质的边界,保持事物的性质不发生变化,防止突破底线,全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就是客观地认识事物的界限,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准确地确定现实的界限;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趋利避害,牢牢把握主动权;以不失足、不失策、不失守为前提,重在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更快发展步伐、更多发展效益;懂得突破底线可能带来的危害,有备无患、防患未然,预先布局、处变不惊;掌握大势、驾驭风险、把握全局,做好应对最严峻局面的思想准备。

新时代强调底线思维,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内在要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越向前推进,就越会出现“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就越要准备及时处置难以预料的风险和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挑战。因此,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如履薄冰,完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预案,“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决不能在重大问题上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有了高度自觉的底线思维和相应对策,即使狂风暴雨、惊涛骇浪来临,也能扛得住、过得去。底线思维是化危为机、转危为安的必要条件,只有时时警惕、谨慎防范,才能在危机出现时有效应对。事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正是由于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因症施策、有的放矢,才能变不利为有利、变劣势为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底线思维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指出:“各种风险我们都要防控,但重点要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这是我一直强调底线思维的根本含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也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既要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又要稳住底线、守牢底线、强固底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