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向阳花开”草木深 青青子衿伴少年

棕色的圆桌、温暖的氛围、亲切的问询、深入心灵的交流……走进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温馨之感油然而生。墙上绘制的全市法院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项目规划展示图格外抢眼,像一朵盛放的向日葵,又似一把撑开的大伞,勾勒出苏州法院司法呵护祖国花朵、绽放青春色彩的生动图景。

近年来,作为全国首批、江苏省首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进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的专业化审判庭,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不断探索,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等方面传承“苏作”精神、下足“绣花”功夫,聚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使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有法的力度,更有家的温度。2021年,该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今年9月,该庭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一切为了孩子”

  让缺失的爱回归

八年是一段漫长的时间,对10岁的天天而言,这却正是自己与爸爸久别重逢的时间距离。

天天出生4个月时,父母就协议离婚了。之后,天天一直跟随妈妈生活,爸爸则迁往异乡。可还不到一岁,天天又被确诊患有脑瘫。随着天天的康复治疗费用日益增加,妈妈起诉至虎丘区人民法院,要求将2014年时双方约定的每个月2000元抚养费增至5000元。由于男方是普通工薪家庭,承担增多的抚养费也很吃力,法院四次调解未果,最终综合天天的实际情况及父母的收入,判决男方增加抚养费至每个月3600元。

抚养费的问题解决了,可天天已经8年没见过爸爸了,孩子缺失的爱该怎么办?该院少年庭负责人徐文杰认为,“天天爸爸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天天的权益,应依法对其进行家庭教育。”

今年4月15日下午,在虎丘区法院“虎法少年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的和合之家,法官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向天天爸爸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依法履行对天天的监护职责。

“天天,是爸爸呀!”天天通过电脑屏幕终于见到了爸爸,小脸上露出了天真的笑容。

如今,“依法带娃”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纳入法律规制范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议题。今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迅速出台《全市法院“法润万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并联合市妇联举行首批“苏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法院系统集中授牌仪式,实现两级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整体联动、全面部署。

“一切为了孩子。”在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姜彦看来,虽然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理念和精神是抽象的,但是制度的实施和保障必须是具体而细致的。“以离婚纠纷为例,这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往往还会牵扯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我们坚持将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落在实处,充分展示司法裁判的人文关怀。”

2021年年底,自幼丧父的小明报案称自己被母亲与继父打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发现,这种情况已持续多年,小明还曾出现过抑郁症症状,于是代小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3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合园区公安局、园区检察院,向小明的母亲和继父发出了苏州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督促和引导失职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三家机关共同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成为苏州法院凝聚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的一大创新和亮点。

  打造品牌矩阵

  为孩子撑起法治晴空

在全市法院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项目规划展示图上,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人民法庭反家暴“天平港湾”品牌的图标尤其醒目。

“温柔的双手稳稳地托举着象征正义的天平,天平之上是屋檐下幸福相拥的一家三口,红色的花瓣将其围绕,象征着法治的力量守护家庭的和谐美满。”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珍芳解释道。

“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家门背后不是法外之地。”张珍芳说。近年来,随着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制度的施行,“家暴零容忍”理念正成为全社会共识。苏州中院针对现实需要,陆续出台《关于在案件审理中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指引》《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工作指引》,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筑牢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墙”。

“许多家暴受害人在犹豫是否寻求法律帮助时,还有着面子上的担忧和顾虑,但一味容忍和退让只会带来更深的伤害。”姑苏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金阊法庭庭长许惠珍表示。伴随反家暴“天平港湾”品牌建设不断深化,该院发出人身保护令,为受害者搭建起法律“保护网”,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鼓起勇气,寻求司法帮助。

在2021年苏州市法院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项目创建评审会上,反家暴“天平港湾”品牌荣获一等奖。

“以苏州中院打造的‘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主品牌为方向、总领,全市十家基层法院围绕各自亮点创建特色品牌,形成‘1+10’同频共振的矩阵效应。”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燕仓介绍,全市法院一方面通过整合两级法院资源,促进司法保护与行政、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另一方面着眼外部协同联动,与公检司、工青妇等13家成员单位加强合作,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链条”“一条龙”社会支持体系。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创办“法爱护航”家长学校,为涉诉未成年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吴中区人民法院携手吴中区妇联、女企业家协会成立“爱心妈妈团”,连续十多年对判处缓刑的失足未成年人进行生活救助、回访帮教;常熟市人民法院启动“彩虹桥”关爱行动,联动社会多方力量,致力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帮扶……

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耕细作的“工笔画”, “一院一品牌”项目从一颗种子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大树,为越来越多的孩子撑起法治晴空。

  面对婚姻与家庭

  法官有“一封家书”

“岁月有时温柔,有时残酷,它总是不断地考量着人心……婚姻从来不是一个人能主宰的,婚姻状态也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2021年10月,依法对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后,姜彦的心里却还是有些放不下。她打开电脑,一边回顾审理经过,一边写下了给当事人的“一封家书”。

基于婚姻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仅仅“坐堂问案”尚不足以巩固裁判结果,需要在庭后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引导,渗透式地传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文明和谐理念。为此,苏州法院从2019年开始,率先在婚姻家事审判中推行“一封家书”判后延伸工作。“即使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纠纷案件,也要在裁判中倡导正确的婚恋价值观,给历经情感挫伤的当事人重生的信念。”张珍芳说。

“你要向着阳光出发,才能把阴影留在身后。”

“夫妻之间沟通的重点不是争论对方错在哪里,而是要检讨自己错在哪里。”

“中华传统美德忠孝在首位,孝首先体现在对长辈的尊重上。”

……

办案过程中,徐文杰为当事人留下了不少“金句”。在他眼里,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曾是恩爱和睦的夫妻、互相扶持的亲人,却走上法庭反目成仇,互相攻讦,满怀怨恨,因此,仅仅只求审结案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帮助当事人修复亲情,解开心结,放下仇怨,走出心灵的困境,并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目前,全市法院“一封家书”精品汇编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在家事审判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司法人文关怀的创新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的示范引领作用。

“愿你尽快走出这段婚姻,同时也真正地从这段婚姻的解体中学会自我的反思和成长!愿你成为一个思想独立、情感独立、经济独立的新女性。同时一如既往地以你的善良母性监护陪伴好女儿的成长,为女儿的成长做出一个优秀母亲的表率!”姜彦在这封“家书”的末尾写道。

  结合实际司法需求

  量身定制法治课堂

“今天,我想跟同学们聊聊不当使用手机可能造成的危害……”今年9月开学季,苏州中院法官受邀来到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开展国旗下讲话活动,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为提升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法官从不同生活场景展开叙述不当使用手机的弊端,并结合鲜活案例引导同学们在平时生活中合理使用手机,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正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社交和娱乐的重要工具,与此相关的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支付风险管控、网络欺凌防范等问题日益突出。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苏州中院在加强研究和应对的同时,联合多方力量,发挥法律专业重要作用。

2020年9月,苏州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苏州市巾帼法律志愿服务联盟,两级法院共有41名女法官加入联盟,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法治讲座及其他志愿服务。截至今年8月,共组织开展“木兰释法”线上课堂66场次、“木兰说法”公益讲堂530余场,活动形式包括电视、电台、网络直播、法治微电影、法治情景剧、方言小视频、亲子知识竞赛等,活动内容涵盖民法典与“两法”宣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反毒反诈、反校园欺凌、防治网络沉迷、性侵预防、家庭教育指导等,受众人数超过500万。

今年6月,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与教育部门联动开展“向阳花开 德法共治”活动,结合实际司法需求,为全市中小学定制“百堂法治课”。苏州中院先后与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立达中学、苏州科技城外国语学校签订共建协议,院长及多位副院长受聘担任共建学校法治副校长并送上“开学第一课”,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希望工程”。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表示,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入打造以“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为中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动品牌,不断增强青少年司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护佑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快乐成长,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贡献更多法院力量。(郭锐 艾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