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五论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定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指出,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提高经济集聚度和城市竞争力。

“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的新脉动,指明了新发展阶段区域发展的新方向。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尊重客观规律,适应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完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机制,推动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大力发展襄阳都市圈,支持襄阳打造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宜荆荆都市圈,支持宜昌打造联结长江中上游、辐射江汉平原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党代会报告提出加快建设以武汉、襄阳、宜昌为中心的三大都市圈,增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并明确了全省各市州发展目标。全省各市州要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自身发展,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找准目标定位,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关键在协同。要落实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推动产业科创协同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保联治,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城市建设既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以城市体检评估为手段,以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路径,健全体系、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管控底线、提升品质、提高效能、转变方式,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解决发展不平衡的一把金钥匙。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也迈入了新的发展征程。全省各地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瞄准自身发展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快补齐短板,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我们就能下好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