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宠”我做起!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养犬市民朋友们:

文明养犬,是推进保康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件大事。犬类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遛犬不栓绳、犬只伤人、犬粪不清理、犬吠扰民等违法不文明行为,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又损害城市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希望养犬市民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的号召,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依法文明养犬。

您所在的区域,是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犬人应当严格遵守《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每户养犬不超过2只,不得饲养烈性犬。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爱犬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并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

携犬外出时,请为爱犬栓犬绳,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随身备好拾便器或卫生纸,随时清理犬只粪便。携犬乘坐电梯时,请为爱犬佩戴嘴套,或者怀抱、装入犬袋。不要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及影剧院、商场、超市、旅馆、餐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其他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犬吠影响他人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禁止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请以法治的思维、法定的方式对待因犬引发的各类纠纷,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有关事宜,依法主动承担责任,化解矛盾,做文明养犬人、文明保康人。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保康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保康县公安局

编校:丽丽

责编:李运方

审核:秦志鹏

终审:李广儒  张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