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第10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一重要论述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强调了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的重要地位,为我们更好地端稳端牢中国饭碗、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是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重要物质保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从当年4亿人“吃不饱”到今天14亿多人“吃得好”,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尤其是本世纪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丰”,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为应变局、开新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也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粮食供求中长期仍是紧平衡态势,面临着居民食物消费升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深层次问题,新冠肺炎疫情、极端气候、国际冲突等因素也给粮食生产带来不确定性,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有序推进“藏粮于地”,做到通盘谋划、统筹推进、方法科学、措施得当,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实现“藏粮于地”,既要在保耕地数量上下功夫,又要在提升耕地质量上下功夫。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好“农田必须是良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努力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进一步夯实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基础。
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要实现“藏粮于地”,必须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重农抓粮积极性,千方百计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一方面,要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倡导中央、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主销区共建粮食安全保障基金,用于支持粮食主产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工作和粮食产业发展,鼓励产粮大省、大市、大县为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通过园区共建、转移就业等多元方式深化产销合作,协调区域间发展权益。另一方面,粮食生产激励进一步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保证普惠制补贴不取消、不削减的基础上,新增补贴资金特别是关键生产环节补贴和技术应用推广服务补贴资金,重点用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真正发挥补贴资金对粮食生产的激励作用。要培育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农民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范围,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激发粮食生产内生动力。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筑牢稳产保供基础。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不折不扣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乱占滥用耕地行为的处置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将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红线纳入相关法律范围,加强研究并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管制规则和管护机制,实现耕地的总量平衡和产能平衡。
粮丰农稳,盛世和安。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我们更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藏粮于地”,多措并举保障好食物安全供给,牢牢端稳咱们中国人自己的饭碗,夯实粮食安全的大国根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