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三问三提”居保工作开新局

今年以来,保康县人社局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支持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城乡居保工作开创新局面。

首问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升经办能力。严格按照经办要求检查岗位设置,一方面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配齐配强业务力量;另一方面加大学习培训和培养力度,内部挖潜,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为居保工作提质创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重问各项工作计划指标,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安排和年初计划,一是探索实施城乡居保提标增效工作,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支持,自行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7月1日起,每月提高13元,达到133元/月,人均养老金待遇达170元/月;二是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政策,重点项目征地服务保障更加得力。全县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3个,纳入保障范围203人,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892.33万元,全年为2300多名到龄享待人员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700多万元;三是重点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困难群众养老保障全面落实。会同残联、民政、乡村振兴和财政等部门,核实确定养老金代缴人员范围,对7627名困难人员完成了政府代缴,代缴资金76.27万元,困难群体应享待人员10416人,已全部纳入按月发放;四是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入,城乡居保基金稽核效果明显。紧紧围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总体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深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共接收核查疑点数据6257条,追缴资金10.5万元。统筹协调,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再问经办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下放高频低风险经办权限,优化经办程序,让群众少跑腿、就近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坚决落实每月15日前发放养老金制度,同时新增1家经办银行,让参保群众及时、方便领取养老金,得到基层参保群众的广泛好评。

(作者: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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