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 征兵吹响集结号,这些问题早知道!

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兵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推迟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征兵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年度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迟上半年征兵工作。在保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征集新兵任务不变的前提下,将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征兵任务合并至下半年一并完成,新兵分拨计划上下半年合并组织。征集时间调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1日。取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以及相应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的规定。应征男青年报名截止2020年8月1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应征女青年报名截止2020年8月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除年龄满23周岁的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的女青年外,其他人员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其他政策规定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20年征兵的命令》(国发〔2020)3号)执行。

  二、搞好教育引导和舆情监控。认真贯彻征兵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问题咨询,特别是针对推迟上半年征兵工作以及相应政策调整,要向应征青年讲清原由、做好解释,关于初考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具体事项组织时间、方式方法、实施流程和有关要求,要通过正规渠道及时发布信息。

  三、持续做好征兵工作准备。充分利用推迟上半年征兵工作窗口期,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优化实施流程,搞好在线业务培训,特别要结合兵役政策制度改革和征兵工作实际,紧贴修订《征兵工作条例》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任务,采取分散式、分布式、委托式办公等创新性举措,深化兵役政策制度改革重难点问题研究,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法规,持续推进年度征兵准备,做到防疫工作与正常任务“两不误”。

  四、全程加强征兵风险管控。当前,国家疫情防控形勢依然严峻,各级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暑,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采取超常、创新的措施办法组织年度征兵工作,凡是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要暂缓展开,凡是不影响疫情防控的要采取科学有效办法,毫不松懈推进落实,切实把握好征兵工作节奏,既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参军受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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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吧!

责任编辑:相琴

审核人:李广儒  胡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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