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
保康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结合部门实际
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业务办理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疫情期间,因居家隔离,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当事人均不能到达庭审现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在“云上庭审”平台开庭。
王某因建房缺少资金,向郑某借款9万元,因到期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郑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经过50分钟网上庭审,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并最终在调解书上签字。
疫情爆发后,县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审判,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工作,依托互联网和云技术为群众搭建一座由“线下”到“线上”的便民审判桥梁,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
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仁兵:“县法院组织134名党员、干警积极参加“双报到”活动,下沉社区包村包户包人 ,做好防控宣传、健康排查、疫情统计、街面劝返、驻村帮扶、春耕备耕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办案。疫情期间,网上立案 33件、网上调解12件、微信办案40件 ,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双重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造条件开展网上控申接待和案件受理。通过线上办理、远程视频提审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理,使检察职能得到充分履行,确保检察环节零梗阻、案件办理不停摆、日常业务不停工。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程谦国:“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发动全院干警和全体党员干部,全力做好社区劝返岗值班、志愿服务工作。与此同时,疫情期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件21人,批准逮捕12件13人,不批捕逮捕5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件65人,提起公诉16件20人。”
县司法局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全方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149名社区矫正对象、468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感染。
同时,开通网上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等服务热线,共解答群众公证咨询、法律援助咨询、司法鉴定咨询等百余人次。
县司法局局长 冯小刚:“我们通过QQ群、微信群、 “法治保康”微信公众号、 法治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融媒体记者:艾德雄 郭敏
责任编辑:相琴
审核人:李广儒 胡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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