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高、超长、超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4月22日,保康民警在路面执勤中,查处了一辆超高超宽超长运载胶壶的货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4月22日上午,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歇马盘龙执勤点执勤时,发现一辆“形态臃肿”的小型货车摇摇晃晃从高速出口驶下,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让货车靠边停车。经过检查后发现,该车货物超高1.6米,车尾用三角钢条延伸出去2米多,整车货物明显超高超长超宽,且仅用绳索简单固定,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林某时,林某仍心存侥幸地说:“警察同志,我车上装的都是空胶壶,很轻的,没超重,只要开慢点不会出事!”民警指着满车货物告诉林某,车载空胶壶虽没超重,但载货体积超长超宽,不仅遮挡了该车后视线,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视线。车载货物超出车体,会导致车身重心不稳,更易诱发翻车事故。
随后,民警依据法律法规对驾驶员林某做出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让其卸货转运,及时消除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此,民警提醒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在运载货物时,不要贪图方便,应合理合法进行运载,做到不超高超长超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