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张某某正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宜推荐为2019年度政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近日,县纪委监委对县直某单位拟评优表彰、提拔重用的征求意见函作出如实回复。这是我县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廉审”的一个缩影。
为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县纪委监委强化筛查,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表优回复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
制定《中共保康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回复流程,明确回复范围、完善办理程序、规范回复用语,厘清各部门职责。通过归口管理、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统一回复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调动、个人评先表模、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分类体检,组织信访、审理、案管、党风政风等部室,围绕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联合会审,全面、客观、准确地提出意见建议,筑牢识人用人“防火墙”。
同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倒查机制,审查结果层层签字背书,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廉政意见回复104批次1065人,其中,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暂缓选拔任用、取消评优资格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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