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横穿马路既不文明又不安全!在保康看看谁最任性......

斑马线

生命线

为图方便

横穿马路

危险多一分

文明少一步

路上大车小车川流不息

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危险



少数市民为图方便

横穿马路

扰乱交通秩序

将自己和他人生命当儿戏

保康交警将自本周起

持续曝光这些不文明出行现象


曝光台

2020年5月10日8时14分, 清溪路紫薇桥头路口

2020年5月10日8时30分,清溪路紫薇广场路口

2020年5月10日16时15分,光千路生资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0日16时15分,光千路生资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1日8时13分,光千路电力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0日16时42分,光千路生资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1日8时15分,光千路电力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1日8时19分,光千路电力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1日8时19分,光千路电力公司门前

2020年5月12日8时07分,光千路实验小学门前

大多数横穿马路的市民

都明白这其中的危险

之所以明知故犯

是图所谓的一时方便

可实际上呢

↓ ↓ ↓

危险就在身边!









据统计数据分析

我国每年因行人横穿马路导致的

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25%左右

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保康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仅要求车让人,也对行人的交通行为进行了规范,文明交通应该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任意横穿马路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安全秩序的重大隐患,稍有差池,便会抱憾终身。请广大市民严格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出行人。



责任编辑:王相琴

审核人:李广儒  李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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