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清理取消的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对涉及我县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进行清理。
据悉,截止目前共收到中央和省免征、减征、降低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文件4个、10个项目。其中涉及政府性基金文件2个,分别停征了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1个,调整了文化事业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民航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标准4个;涉及减免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2个,分别对不动产登记费、专利收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收费、商品注册费进行了减免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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