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平台相关促销规则 湖北省消委发布6·18网购消费提示

又是一年“6·18”网络购物节即将到来,对于网购中有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省消委昨日发布了“6·18”网购提示,提醒消费者弄清平台相关促销规则,按需选购商品。

远程购物投诉

占投诉总量6.54%

“店家欺骗我,我要投诉。”去年10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网购平台购买橄榄油等商品,享受了优惠价,但当天晚上发现,商家私自取消了订单。与其联系被告知,取消原因是商品无货。经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同意按优惠价为消费者发货。

无独有偶,消费者黄先生通过网购平台在东西湖区某商家处购买棉服,使用优惠券享受满减,4件棉服仅57元。

不过,付款后却迟迟未收到货。多次联系商家均告知已经发货,但消费者始终查询不到物流信息,认为商家虚假发货。黄先生要求退还货款遭拒,遂向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按实际付款金额的30%赔付消费者。

2019年3月,消费者黄先生远程购买了一台电暖器,花费598元。使用四天后就坏了,要求退货找不到商家,也找不到客服。

据省消委统计,2019年全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远程购物类投诉2309件,占投诉总量6.54%。远程购物的投诉对象主要涉及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视购物广告平台等。

存在主要问题是:商品质量和假冒伪劣的现象严重;商家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七天无理由退货难;还有“货不对板”与实物宣传不符;同时,出现纠纷时,商家与第三方平台互相推诿。

当场查验货物

保留购物凭证

昨天下午,湖北省消委发布2020年第7号消费提示。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6·18”网络促销便利的同时,购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按需选购助力复工复产,同时也要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诚信的电商平台进行网购,进行网络购物时宜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电商平台;同时了解透促销规则,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规则明确后再谨慎按需下单。

浏览相关页面时,留心湖北本地产品,特别是同等条件下多选择我省优质的各类农副产品,助力我省顺利复工复产,脱贫攻坚。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购买商品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商家信息,如存在异常或发现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并进行举报。

另外,网购时注意保留网购的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相关的购物凭证或记录,以便发生争议及时维权。

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客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辖区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拨打12315投诉咨询,及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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