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月22日在参加他所在的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这是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度对人民观的深刻阐述,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的深刻阐述,为我们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自觉提供了科学指南与行动遵循。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它意味着党植根人民、来自人民,是人民的公仆,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是党的价值追求。人民立场,就是党的价值立场。坚持人民立场,就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从人民的角度想问题、做决策、做事情、干事业,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一切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进人民福祉为价值指向,实现人民幸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一句话,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价值取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因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兴,靠人民而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是党的生存之根、执政之基、智慧之泉、力量之源,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与人民血脉相通、生死相依、并肩作战,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活力所在,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鲜明的“人民性”底色,表现在党的理论是一切为了人民的理论,党的路线是一切为了人民的路线,党的事业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事业,党的目标是为了一切人民幸福的目标。这里体现出人民性与党性的高度统一。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一切价值活动的方向,即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就深刻揭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可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造福人民的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价值标准。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是价值的创造主体,也是价值评价的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弘扬人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尊重和维护人民的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地位,一切相信人民,让人民来判断党的工作,以人民的满意度来检验工作成效,它强调党的一切工作都要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这就深刻体现了人民利益标准的价值评价论。它是党的人民性特征在价值评价问题上的生动体现和反映,深刻体现了党的价值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这些都充分说明,人民利益标准论,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它深刻体现了人民在价值评价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彰显了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价值世界中的至高位置。所以,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以人民利益为价值标准。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价值目标。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民幸福,这正是党的价值目标的体现和反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有所呼,党有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在于办好群众关切的事情,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党的价值目标。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就是党的价值目标的现实反映。可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实现人民幸福的价值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内蕴着深厚的人民主体价值观,它包括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造福人民的价值取向、人民利益的价值标准、人民幸福的价值目标。价值观是主体的动力机制和调控机制,决定主体的价值选择、价值追求、价值创造、价值目标与价值实现等,是主体能动性的重要内容。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增强价值自觉。只有保持清醒的价值自觉,才能做到政治自觉和实践自觉,从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转变为服务人民的强大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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