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积极落实医改补贴政策

近日,保康县医保局与保康县财政局、保康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对接,认真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医改补贴政策。

据悉,全县符合发放医改补贴的行政事业单位为209个,在职6012人,退休3197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其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所需资金已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于2020年1月全部预算到位,此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不追溯。

目前,各单位正在填报医改补贴申报表,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医保系统将生成核定数据并传至税务部门征收。单位缴费后,县医保局将根据税务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配置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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