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曝出的招生舞弊案,在舆论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声浪。先是艺人仝卓高考时应届生身份造假,随后,山东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又浮出水面,接着,西南交大博导之女被指“改成绩保研”,最新又有消息称,山东聊城再现冒名顶替上学案。这些个案,有的已经处理基本完毕,有的调查还在进行中,它们虽然情节和性质不同,但实际上都同时指向一个关键词:公平。
无论中考、高考,还是研究生考试,其都攸关千千万万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其组织过程是否公平,录取环节是否阳光、公正,直接关系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而在被曝光的几起舞弊案中,却都存在“留后门”“开绿灯”“钻空子”等猫腻。以山东冠县冒名上大学一案为例,受害者高考成绩546分没学可上,而高考303分的人却顶替她上了大学,这样的结果,是对寒门子弟受教育权的剥夺,是对教育公平底线的践踏。
这些舞弊案对教育公平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但它们的危害不止于此。教育公平被破坏,也意味着个人公平、社会公平的流失。这些个案的受害者,无论是已知的还是未知的,他们被“偷走”的不只一次录取机会,还有本应更美好,更光明的人生。舞弊案毁掉了那些寒门家庭“读书改变命运”的信仰,阻断了他们向上流动的通道,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固化,这,又是整个社会公平不能承受之重。
因而,对于这一系列招生考试舞弊案,理当严厉查处。人们看到,在有的个案中,相关的调查处理确实动了真格,比如仝卓“身份造假”一案,包括仝卓父亲,当地教育局局长等十几名公职人员,重则受到刑事追究,轻则丢乌纱帽,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样的问责,无论广度和力度都是近年来少有的。
但是,有的个案的处理,却显得拖泥带水。以这次山东聊城东昌府区通报的冒名顶替上学案为例,受害人10个月前曾多次分别向当地政府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均没有得到结果。其间冒名顶替者甚至主动找上门,要求受害者帮忙作伪证。虽然如今冒名者被双开,但是,这起舞弊案背后的运作链条,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显然,对于每一起招生考试舞弊案,都应拿出“零容忍”的姿态,去追查,去纠正。不仅如此,还要尽最大的努力,还受害人一个公正。比如有的受害者要求还其失去的录取机会,这算不得什么过分的要求。因为一些部门的过错,导致受害者付出一二十年的人生代价;其蒙受的巨大精神创伤,同样应给予相应补偿。可以说,相关善后措施能否到位,同样关乎舞弊案处理的公正。
在追究相关个案的同时,对于个案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也不宜轻易放过。诚然,在网络查分、电子学籍已经普及的当下,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操作,可能不再像很多年前那么容易,但不排除还有一些漏洞的存在。仝卓往届生变应届生,暴露出考生身份管理的薄弱;博导之女“改成绩保研”,背后是高校教师子女入学管理的宽松,以及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现象。这些问题,都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修补,做好预防,避免后来者继续钻空子。
中国从2005年开始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应当说,这些年来相关部门为保障教育公平所做的努力,是十分显著的。但不断曝出的考试舞弊案,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可能还存在一些看不见的“缺口”。因此,对待每一个考试舞弊案,不论是陈年旧事,还是目下新案,都应当纠防并举,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扎牢,筑牢个人公平、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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