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县城区公交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
县发改局综合考虑城区公交总公司营运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居民收入增长等实际情况,依据“社会可承受、企业可承载、财政可承担”原则,拟定调价方案。
与会人员分别就调价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局将充分尊重和考虑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这次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有两种调价方案。一是县城区线路公交车由现行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刷卡支付票价由现行0.9元/人次调整为1.6元/人次。二是县城区线路公交车由现行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刷卡支付票价由现行0.9元/人次调整为1.8元/人次。优惠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1.2米以下儿童等特定人群乘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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