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观察丨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政府职责 美国也不例外

针对中国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有美国专家近日在接受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历史上同样多次对国家安全进行重大立法改革,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是各国政府的职责,美国无权用“双重标准”指责他国。

历史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冷战初期,当时的美国总统哈里·杜鲁门就发起了对美国安全机构的重大改革。他在1947年签署了《国家安全法》,巩固了当时美国政府在军事上的领导地位。该法案还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直接向美国总统提供建议;同时,之后名声大噪的中央情报局(CIA)也在此时成立,专门用于在美国之外搜集情报。

这部美国的《国家安全法》及所设机构在之后几十年都有效的维护了美国国家安全,直到半个世纪后的2001年,美国的情报未能有阻止“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导致数千名美国人在本土牺牲。这也促使当时的美国总统小布什再次对国家安全进行立法改革,小布什签署了《爱国者法案》,并发动了对“9·11”报复性的阿富汗战争。

地缘政治战略及政策顾问 约翰·斯特里德斯:美国一直受到激进的伊斯兰武装组织的安全威胁,但在“9·11”事件之前,对这种威胁的应对一直没有真正纳入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中。

这部《爱国者法案》可以被解读为运用一切手段阻止威胁美国安全的恐怖主义。这部法律包括一项对美国监控立法最大的变化,就是让政府更容易对每个美国普通人进行监视。一年之后2003年,美国政府又将22个不同联邦机构整合组建了“国土安全部”,直接由总统负责。这一部门成为美国最大、最有权力的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全力准备应对恐怖主义给国家安全带来的威胁,但近年来,国土安全部的职责经常超出边境安全和海关的范畴,导致批评声不断,要求压缩国土安全部的权力。

地缘政治战略及政策顾问 约翰·斯特里德斯:我不知道有谁会认为,美国目前维护国家安全的系统都是完全没问题的,也在不断的完善中。

2015年,美国《自由法案》对《爱国者法案》进行了重新授权,新法案禁止美国国家安全局搜集普通公民的个人通话记录及银行账户信息数据,但却保护了美国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名义下的所有其他行为。

地缘政治战略及政策顾问 约翰·斯特里德斯:对于是否应该设立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部与外国情报监控法的关系,国土安全部是如何采取窃听措施等,这些争论如今一直存在;甚至对于私人公司的数据方面,如果涉及到国家安全,这些数据是否应该交给政府。

专家也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香港得到了广泛的支持,美国历史上也一直在针对国家安全进行立法以及机构设置的调整,没有权利用“双重标准”指责其他国家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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