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湖北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政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国家药监局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并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对各省(区、市)政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督查。各级药监部门要在去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犯罪,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会议强调,全省系统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迅速行动,步调一致,按照《湖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要求、任务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紧扣新要求,突出抓好风险防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监管跑在风险之前,抓实抓细,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紧盯大要案,突出案件查办。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行刑衔接,集中力量精准重拳出击,凡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力震慑。紧抓大提升,突出能力建设。要按照“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的要求,加快完善科学、高效、权威、统一的药品监管体系。紧跟新格局,突出服务发展。要建立完善省市县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百名干部联百企”“百名专业人才智汇企业”等帮扶机制,落实好省局服务先行区建设10个方面36条措施。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督导、注重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州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两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严格考核评价。省局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