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是该局连续8年夺得“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后,再一次获得“国字号”荣誉。
近年来,保康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执法质量这条生命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系统管理,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工作运行机制、考评机制和服务机制,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确保了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带动了公安工作提档升级。该局连续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等次”;在省综治委组织的第三方测评中,连续三年全县群众执法满意度居全省、全市前列。
据了解,该局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实行办案单位法制员、负责人、法制大队、局领导“四级审批负责制”,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时限、定性、量罚、法律文书、案卷装订“八道质量关口”,环环相扣,把关有力。2019年以来,该局共立刑事案件547起,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688人;受理治安行政案件1309起,查处违法行为人945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及国家赔偿案件。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
通讯员:黄剑
编辑:莲花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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